本文以國家圖書館藏線裝手寫舊抄本手臂錄五卷為底本進行點校,因書中首頁有〈校定手臂錄序〉,故稱其為《校定手臂錄》,或簡稱原抄本。並以《故宮珍本叢刊》(以下簡稱故宮本)、《澤古齋重鈔》(以下簡稱澤古本)、《指海》(以下簡稱指海本)、《瓶花書屋》(以下簡稱瓶花本)等四種版本《手臂錄》為主要參校本。

《針度篇》一文主要述及吳殳槍法學習與收集各家槍法大概的過程,並提及槍法不該夾雜棍法,而其之所以將槍法絕技形於文字,實有「金針度人」之意。個人槍法修為有限,也非文學專業,文章中如有謬誤之處,還請武林同好們不吝指正,謝謝!

許金印2012/12/23

 

 

針度篇(1)

余受敬巖(2)戳、革之法,鍊(3)習二年,手臂粗得柔熟,乃許授鎗(4)法。敬巖不嫻文字,法法口傳,且傳一法,鍊未熟,不教第二;第二法不熟,不教第三。半載中,所傳不多,而敬巖遽(5)死王事。雖其脫化之微意,余已領會,終不知鎗有若干法也。

    廣而求之,於程沖斗之書得棍法;於洪轉之書得少林鎗法;於鄭華予得馬家鎗法;於倪覲樓(6)得楊家、沙家鎗法;在聊城得敬巖所自出之淄川韓氏鎗法,而昔所未聞者,備聞之矣。最後得程真如峨嵋鎗法,止(7)有倒手十二、扎法十八,知其技藝之精妙,與敬巖可為比肩,猶未悟其鎗法,僅有三十之意也。

  悉舉(8)所得,遂有五百餘法,亦覺其中多空疎(9),不切於用者,而以為皆出於名家,不敢輕動。其後自有省發,乃知鎗法不多,雜棍故多。以鎗對別器,理應用鎗(10)法;以鎗對鎗,何以用棍法乎?知鎗(11)而借棍已非;不知鎗而以棍冒鎗,其謬何所終極?法愈多而鎗愈晦,至於少林、沖斗而極矣。止存短鎗之法,真如三十足矣。以沙、楊二家之法,體制與短鎗少殊,故亦自有其法,非雜棍也,不能不收。今得一百十法,亦云溢矣。白太傅(12)詩云:「鴛鴦繡(13)出從君看,不把金針度與人。」此中不然,故名之曰〈針度篇〉。

 

 

註解:

(1)        按此篇文章原抄本置於中卷上,故宮本、澤古本、指海本、瓶花本置於卷之二。

(2)        按原抄本作「敬岩」,故宮本「敬巖」與「敬岩」混用,澤古本、指海本、瓶花本作「敬巖」,考陸世儀《桴亭先生詩文集》有〈石敬巖傳〉及相關詩文,「岩」,同「巖」字,應係抄寫時簡寫而成,故本書一律改作「敬巖」。陸世儀即〈石敬巖鎗法記〉所云之陸桴亭,與吳殳一同師事於石敬巖。

(3)        按原抄本作「鍊」,故宮本、澤古本、指海本、瓶花本作「練」。原抄本慣用「鍊」,但亦偶用「練」及「煉」,為使前後文一致,一律改為「鍊」。

(4)        按原抄本、故宮本「鎗」與「槍」字混用,澤古本、指海本、瓶花本作「槍」。「鎗」,通「槍」字,明兵書如《武編》、《武備志》、《耕餘剩技》均作「鎗」,為使前後文一致,一律改作「鎗」。

(5)        按原抄本作「[辶處]」,故宮本作、澤古本、指海本、瓶花本作「遽」。「[辶處]」,同「遽」字,原抄本慣用「[辶處]」,此字今人罕用,為使讀者便於閱讀,一律改作「遽」。

(6)        按諸本均作「倪近樓」,原抄本慣用「倪覲樓」,僅於此處作「倪近樓」,為使前後文一致,故改為「倪覲樓」,故宮本、澤古本、指海本、瓶花本兩者混用。

(7)        按原抄本、故宮本作「止」,澤古本、指海本、瓶花本作「上」。

(8)        按原抄本、故宮本作「舉」,澤古本、指海本、瓶花本作「心」。

(9)        按原抄本、故宮本作「疎」,澤古本、指海本作「踈」,瓶花本作「疏」。「疎」,為「疏」的俗字。

(10)     按原抄本、故宮本作「棍」,澤古本、指海本、瓶花本作「槍」。觀文義應為「鎗」,故正之。

(11)     按原抄本作「鎗」,故宮本作「槍」,澤古本、指海本、瓶花本作「棍」。

(12)     按原抄本、故宮本、瓶花本作「白太傅」,澤古本、指海本作「白大傅」。白居易(772年-846年),字樂天,晚號香山居士、醉吟先生。因曾官居太子少傅,所以後世稱他為「白傅」。祖籍山西太原,生於河南新鄭,唐代文學家,特別擅長寫詩,是中唐最具代表性的詩人之一。

(13)     按原抄本、澤古本、指海本、瓶花本作「繡」,故宮本作「綉」。

 

 

校者按:

「鴛鴦繡出從君看,不把金針度與人。」經查並非白居易所作,乃出自禪宗的偈語,如《五燈會元.卷第十四.曹洞宗.青原下十二世.芙蓉楷禪師法嗣.寶峰惟照禪師》:「伯夷隘,柳下惠不恭,君子不由也。二邊不立,中道不安,時作麼生?拈拄杖曰:『鴛鴦繡出從君看,不把金針度與人。』」又如《古尊宿語錄.卷第二十.舒州白雲山海會演和尚初住四面山語錄》:「白眾出隊,上堂……良久云:『鴛鴦繡了從君看,莫把金針度與人。』」再如《古尊宿語錄.卷第二十九.舒州龍門佛眼和尚語錄》:「上堂,龍門老自云……良久云:『鴛鴦繡了從君看,不把金針度與人。參。』」

這兩句詩的意思是:「已經繡好的鴛鴦可任憑欣賞,但卻不能將繡花針(或指繡法)傳給他人。」亦即只能「授之以魚」,卻不能「授之以漁」。吳殳引用此話後說:「此中不然,故名之曰〈針度篇〉。」表示此書中則不然,故取名為〈針度篇〉,寓其將鎗法真傳,載於書中,即「金針度人」之義。

金朝的元好問(1190年-1257年)有與此相近的詩句,一般均認為是成語「金針度人」的出處。《元遺山詩集箋注.卷十四.論詩三首》:「暈碧裁紅點綴勻,一回拈出一回新;鴛鴦繡了從教看,莫把金針度與人。」雖《五燈會元》成書於南宋淳祐十二年(1252年),但其內容實括摘五燈(《景德傳燈錄》、《天聖廣燈錄》、《建中靖國續燈錄》、《聯燈會要》、《嘉泰普燈錄》)而成,年代明顯早於元好問;又《古尊宿語錄》則是晚唐五代至南宋初期禪宗的一部重要語錄彙編,其中所記錄的公案亦早於元好問。由此可知,元好問之〈論詩三首〉並非此二詩句最原始的出處。

吳殳將此兩句詩誤以為出自白居易,應因白居易有《金針詩格》傳世所致(一說,此書乃後人偽托之作。),其文曰:「味其詩理,撮其體要,為一格目,曰《金針集》。喻其詩病而得針醫,其病自除。」乃以中醫治病的金針作比喻,以醫治詩家的弊病,與此不同。

另白居易曾官居太子少傅,而非太傅,故「白太傅」之說,亦明顯有誤,但此兩詩句並非其所作,那麼更正亦無意義,故未予以更動也。

 

 

附記:《手臂錄校註》已於2013年委由逸文武術文化出版,網址如下:http://www.lionbooks.com.tw/Detail.aspx?ProductID=A-A614

此篇文章原發表於個人的Yahoo部落格,但因Yahoo部落格將於2013年年底關閉,故移之於此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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