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以國家圖書館藏線裝手寫舊抄本手臂錄五卷為底本進行點校,因書中首頁有〈校定手臂錄序〉,故稱其為《校定手臂錄》,或簡稱原抄本。並以《故宮珍本叢刊》(以下簡稱故宮本)、《澤古齋重鈔》(以下簡稱澤古本)、《指海》(以下簡稱指海本)、《瓶花書屋》(以下簡稱瓶花本)等四種版本《手臂錄》為主要參校本。

〈劍訣〉與〈後劍訣〉是中國劍法的文學代表作,不但體現了吳殳高深的文學素養,更可看出其對劍法的深刻體會,本文直指劍法的精華在「直刺」,與刀法大砍大劈不同,全詩雖僅四句,卻已道出劍法之精華。

個人武術修為有限,也非文學專業,文章中如有謬誤之處,還請武林同好們不吝指正,謝謝!

許金印2014/02/15

 

後劍1

劍器(2)輕清,其用大與刀異。劍訣實有所隱,恐古人之心,終致淹沒,故又作後劍訣一絕,微申其意,願學者省之。(3)

劍術真傳不易傳,直行直用是幽玄(4)

若惟砍斫(5)如刀法,笑殺漁陽老劍仙。

 

 

註解:

(1)    按原抄本作「劍」,故宮本、澤古本、指海本、瓶花本作「劔」。「劔」,同「劍」字。

(2)    按原抄本作「氣」,故宮本、澤古本、指海本、瓶花本作「器」。觀文義應為「器」,故正之。

(3)    按原抄本作「微申其意,願學者省之。」,故宮本、澤古本、指海本、瓶花本作「微露之」。

(4)    按原抄本、故宮本作「玄」,澤古本、指海本、瓶花本作「元」。澤古本、指海本、瓶花本因避清聖祖玄燁(康熙)名諱,故將全書中的「玄」均改作「元」,如《上卷.鎗法圓機說》的「玄妙靈變」、《上卷.鎗根說》的「其理玄微」、《下卷下.雙刀歌》的「天都俠少項玄池」、《後卷上.峨嵋鎗法.戒謹篇》的「譚玄授道」、《後卷下.夢綠堂鎗法.六妙.三亂》的「此中玄機」等,而原抄本、故宮本則未避諱

(5)    「斫」,音卓,用刀斧砍劈。

 

 

附記:《手臂錄校註》已於2013年委由逸文武術文化出版,網址如下:http://www.lionbooks.com.tw/Detail.aspx?ProductID=A-A614

 

 

arrow
arrow

    hsu36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